第1117頁(第2/2 页)
也是案件原文裡明確表明的,小孩身上有三處摔傷,一摔為頭部,一摔為手部,一摔為腿部。
其中頭部摔傷為致命傷。
「但你方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,小孩的頭部摔傷為我方當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,我方認為,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幾下,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,並不足以構成致命傷。」
說到這裡。
秦牧略微停頓了片刻,給在場眾人一個反應的時間。
再幽幽地說道:「根據刑事訴訟的相關原則,當案情關鍵性證據存在疑點時,只能做出有利於嫌疑人的推定!」
第四百一十九章 最終決賽對手!
此話一出。
滿堂皆驚。
整個模擬法庭都瞪大了眼睛,凝望著秦牧。
秦牧說出的這個點……
再次刷新了他們的認知,根本不像是一個律師說出來的話。
更像是……
一個市井無賴口中的詭辯論。
但……
所有人都清楚,秦牧的這個辯護並不是無理取鬧。
相反。
</br>
<style type="text/css">
banners6 { width: 300px; height: 250px; }
dia (-width:350px) { banners6 { width: 336px; height: 280px; } }
dia (-width:500px) { banners6 { width: 468px; height: 60px; } }
dia (-width:800px) { banners6 { width: 728px; height: 90px; } }
dia (-width:1280px) { banners6 { width: 970px; height: 250px; } }
</style>
<s class="adsbygoogle banners6" style="display:le-block;" data-full-width-responsive="true" data-ad-client="ca-pub-4468775695592057" data-ad-slot="8853713424"></s>
</br>
</br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。